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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🇮🇳印度·初創企業·2026年10月20日·來源: Ibclaw

    Ashish Vashist 訴 S Kangayan – NCLT 欽奈審裁處

    印度國家公司法審裁處(NCLT)欽奈審裁處已批准撤回針對某企業債務人的企業破產解決程序(CIRP)。該決定於2026年10月7日作出,儘管破產管理人(RP)提出異議且未參與,但仍維持了唯一財務債權人一致投票撤回的決定。

    Nexa 摘要

    NCLT 裁定,只要符合法定投票門檻,債權人委員會(CoC)的商業判斷在關於撤回企業破產解決程序(CIRP)的決定中具有優先權。在此案例中,唯一持有100%投票權的 CoC 成員根據《2016年破產與無力償債法》第12A條批准了撤回。

    該裁決的一個關鍵方面是 NCLT 認定,破產管理人拒絕參與2026年4月6日的 CoC 會議並未使 CoC 的決定失效。審裁處指出,終止 CIRP 的請求在程序早期就已提出,這表明這並非是避免清算的最後一刻嘗試。

    NCLT 還澄清,雖然先前的拒絕合作或關於 CIRP 費用的爭議與費用支付相關,但它們不會阻礙撤回的法定補救措施。該決定強調,合法的 CIRP 費用仍應支付,並指示 CoC 成員在兩週內結清破產管理人的欠款,但須提供適當的發票。此裁決將企業債務人恢復至其原有的活躍狀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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