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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🇸🇬新加坡·政策·2026年10月7日·來源: Straitstimes

    金管局:金融機構必須對第三方人工智能工具的使用負責

   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(MAS)發布了新指引,要求金融機構必須對使用第三方人工智能工具所帶來的風險負責,例如數據洩露或資訊不準確。這些於10月7日發布的規則,為管理人工智能風險設定了監管期望,並將於2027年10月起分階段實施。

    Nexa 摘要

    金管局的新指引闡明,金融機構須對其服務中使用的人工智能負責,即使該工具是由第三方開發或營運。這意味著機構在部署外部人工智能之前,必須評估模型透明度、可解釋性及應急計劃等因素。重點在於機構對結果的最終責任,而不僅僅是軟件的來源。

    分階段實施,要求在2027年10月7日前建立基礎治理系統,為機構提供了準備時間。這包括建立人工智能清單和風險評估能力。對於潛在影響較低的人工智能用例,例如起草電郵或總結筆記,基本的治理政策(如限制機密數據輸入)被認為是足夠的。

    指引的一個關鍵要素是風險相稱的控制應用。用於信貸決策或保險承保等關鍵領域的人工智能,可能對客戶產生重大影響,將需要更嚴格的審查和更強大的控制。這種方法根據人工智能的潛在後果調整監管,區分高影響和低影響應用,而不是應用通用標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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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原文報道: Straitstimes我們不轉載全文, 閱讀原文 →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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